曾有旧约

墙头遍地,脑洞穿天。随缘更新,停更勿念。

【包策】点绛唇(上)

网剧《开封奇谈》同人,CP:包策、猫鼠。

雷者勿入,拒绝ky。

说好的一发完,结果得分成上、中、下,可以说非常惨了。

感谢不愿透露姓名的二嘉老师 @做最咸的鱼 对我的探望与催稿hhhh。

没有坑品,不一定有续


       已是秋日,炎夏的燥热已去,寒冬的凛冽未至,正是天高云淡的好时节。

       大人却不觉得。

       清晨接到太白楼掌柜报案,说是杨家小公子杨梦昇死在了太白楼里,桌上、地上全是血。待先生验了尸身,发现是昨夜酉戌之间被人用利器刺穿心脏而亡,没留余地,又准又狠。

       更可怕的是,除了杨梦昇身上的伤口,现场没有任何与凶手身份有关的线索。

       大人扶了扶额,觉得自己应该是漏了什么信息,于是又唤来掌柜和小二,“劳烦你们把情况再说一遍。”

       报案的小二道:“杨公子是小店的常客。昨晚酉时初刻,他来小店要了雅间说是要与人叙话,特意让小的们不要搅扰,也不必温酒上菜。所以小的们昨夜一直不曾上来。今日清晨小的们要打扫房间,一推门发现杨公子趴在桌上,还以为他是睡着了,结果看到他身上、地上全都是血,于是就去了府衙报案。”

       大人听了,又看了看面前这张八仙桌,两副杯筷放得齐齐整整,菜肴摆盘也美观,像是并未动过。“你们知道他和谁见面叙话吗?”

       掌柜和小二面面相觑,摇头道:“不知。”

       大人觉得头有点疼,又想了想,问道:“杨梦昇家中可有什么亲人吗?”

       掌柜和杨梦昇算是熟悉些,又因杨梦昇当年也算是京城的风云人物,是以八卦起来倒也不难,他叹了口气,“他父兄早亡,只他一个人过活。原本老爷子在世的时候给他娶了一房妻子,不过他并不喜欢,所以到处去寻花问柳。后来他喜欢上了天香楼的花魁叶朝华,不仅替叶朝华赎了身,还在城西给她买了一处宅邸供她居住。他妻子听说他娶了外室,惊怒之下一尸两命。原配死后,他既没给叶朝华名分,也没有娶其他人,就这么耗着。连那些媒人都不想给他说亲,到现在还是孤身一人。”

       大人敛了心绪,又道:“那他现在和叶朝华还有来往吗?”

       掌柜也摇摇头,“这毕竟是他的家事,草民也不好过问。”

       大人转头道:“王朝马汉,你们去一趟城西,请叶姑娘过府,本府有事相询。”又唤来张龙赵虎,命人把杨梦昇抬回府里,等待进一步的查验。

       吩咐完这些事项后,却见先生站在桌前一言不发,“先生可是有了什么发现吗?”

       先生指了指杨梦昇对面座位的杯子道:“大人请看。”

       只见白瓷杯口,一个红色的唇印十分鲜明。

       大人默了一晌,“先生的意思是,死者生前,曾经与女性见过面?”

       先生摇摇头,“只能说,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大人了然,“是条线索。”

 

       待回了开封府,大人刚喝下先生递来的热茶,就被城西传来的叶朝华昨夜自杀殉情的消息给惊得一口茶喷出来。先生连忙替他顺气,大人拉着先生就往城西赶。

       连太白楼的掌柜和小二都是清早洒扫的时候才知道杨梦昇的死亡,消息尚未大面积扩散,远在城西的叶朝华是怎么昨夜就知道杨梦昇死了?难道昨夜与杨梦昇见面的是她?如果是,那是她杀了杨梦昇吗;如果杨梦昇不是她杀的并且她也在现场,凶手为什么没有在太白楼就杀她反而让她殉情,还是说他们根本就是一伙的?如果昨夜她没有与杨梦昇见面,那她又是怎么知道并且确定杨梦昇死了的,买凶杀人吗?

       太多太多的疑问在脑子里轰地炸开,大人甩了甩头,向回府报信的衙役道:“现场有动过吗?”

       “除了把叶朝华从白绫上放下来确认是否有救外,其它依王大哥吩咐,不曾动过。”

       大人稍稍松了口气,“那就好。”

 

       杨梦昇给叶朝华置办的这处宅邸,是一栋两层的阁楼。第一层用于会客及饮食,第二层才是叶朝华的房间。

       先生蹲下检查叶朝华尸身,大人开始仔细地观察叶朝华的房间。

       除了上吊所需的凳子被踢倒外,其他家具陈设都十分井然。几案上仅一张薄薄的纸,是叶朝华的遗书:“杨君既去,此生无趣。便随杨君之于地下,以全数年恩爱之情。同生不可得,同死亦大幸。朝华绝笔。”

       东面妆台上首饰、妆盒琳琅满目,被分门别类地放好。大人本不懂这些,看也看不出什么,却见一盒物什并未盖上。大人伸手拿起,只见盒中之物鲜艳润泽,该是脂膏一类。只是其它物件都摆放齐整,为何唯有这一盒没有盖上盒盖?

       大人放下妆盒,环视四周,只见西面的墙上,挂着一幅画。那画上画的不知是何处风景,江面波涛汹涌,岸边绿树白郭。画尾倒有题字,“受杨君所托,特画嘉州山水予叶卿。”画上盖的印则是一个叫“梁天”的人的私章。

       原来是杨梦昇托了一个叫梁天的人画了嘉州的山水给叶朝华。

       大人再没了其他的发现,转身问举着透镜查看伤口的先生道:“先生,情况如何?”

       先生将透镜放下,“没有其他伤口,死因的确是窒息而亡。”

       大人在叶朝华尸身旁蹲了下来,“大概死于何时?”

       先生应道:“大约昨夜子时至丑时之间。”

       大人心念电转,“也就是说,叶朝华的死亡时间是在杨梦昇之后。”

       先生点了点头,“从尸身的情况来看,应是如此。”

       大人这才仔细观察起叶朝华本人来。

       只见叶朝华一身红色罗裙,其上葡萄、石榴花纹繁复,在阳光的照耀下流转生光。白皙纤细的腕上戴着一对白玉镯;而脖颈上除了自缢造成的伤痕外,还戴了一串玉珠,玉珠颗颗圆润饱满晶莹剔透;如云一般的发髻上装点了各式各样的金玉簪钗,珠翠宝石,耳上还戴着一对流光浮泛的珍珠耳环,可谓光彩焕然。

       大人想了想,这大抵就是她出嫁时的装束吧。

       再看她的面容,只见她面容宁静,就好像睡着了一样。眉若柳叶弯弯,皮肤也十分白皙,面色红润,嘴唇却苍白。

       大人有些诧异,她死于昨夜,身子已经僵硬了,怎么脸上还有气血。“先生,怎么,她面色红润,嘴唇却是苍白的?”

       先生闻言,也觉得有些奇怪,仔细看了看,这才明白其中关窍,“她面色红润,应是擦了面脂的缘故。嘴唇苍白,是没有擦口脂。”

       “她化妆怎么不化全套......”大人突然想起了什么,跑到妆台边拿起方才没有盖上的妆盒,又回过来问:“先生先生,你看看这是不是口脂?”

       先生也有些懵,他虽然书读得多,但毕竟是男人,能知道人家姑娘化了妆用了胭脂就不错了,这怎么还带分辨面脂和口脂的?

       先生想了想,再看了看大人手中的妆盒,方道:“面脂是粉末状,口脂则是粘稠的膏体,看样子应是口脂。不过学生对这些并不了解,难免有错漏之处,大人还是问问精于此道的姑娘们,更为稳妥。”

       大人却摆了摆手,“不用问姑娘,待会儿回府的时候顺便把庞籍叫过来就行。”大人合上盒盖,“说起来,先生,你觉不觉得,这个颜色很熟悉啊,好像,好像在哪里见过。”一点灵光闪过,又瞬间没入识海。一时想不起来,大人再去看叶朝华,晃眼间却见她满头熠熠生光的金玉珠翠中,有一点暗淡。大人仔细看去,只见在一支金色凤凰步摇与珠钗的掩映下,有一支银色的雀鸟簪。

       大人伸手将那支银簪取了下来,见银簪光泽已暗,且多有磨损,想是旧物。难怪在这些首饰里显得暗淡了。

       大人把银簪放了回去。蹲久了腿有点麻,他坐下捶了捶腿,冷不防一抬头看见悬在头顶还结成环的白绫,鬼使神差般挪了翻倒在地的凳子,踩着凳子,将头伸进白绫结成的环里。

        “大人!大人您这是在做什么?快下来!”

       先生见了,心都揪了起来,赶紧让衙役们把凳子稳住,生怕自家大人一个不小心踢翻。

       大人见先生焦急,便停了下来,下来问道:“先生,叶朝华有多高?或者说,有没有我高?”

       有谁能比你高?先生刚想吐槽,转念一想,瞬间明白了大人的意思。先生撩起衣袍踩上凳子,大人连忙去扶,先生站稳后伸手去抓白绫,却发现白绫悬得太高,根本勒不住脖子。

       两人对视一眼,心里都有了数。

       待扶先生下了凳,二人又去看了叶朝华尸身。她足上并蒂莲绣鞋的鞋底极薄,她本人又比先生都要矮上许多,以这样的高度,连先生都够不到,那她又是怎么“自缢”的?

       大人蹙起了眉,又唤来王朝问道:“叶朝华是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王朝道:“据街坊说,和她一起住在这里的,还有一个使女,名叫迎儿。”

       大人点点头:“你带人去找迎儿,一定要保护好她。”再转头吩咐马汉道:“先把人带回去,封锁现场。”

 

       回到开封府后,大人终于想起了那盒脂膏的颜色究竟为何眼熟,他拿起在杨梦昇死亡现场发现的白瓷杯上的唇印,再打开妆盒,把两样东西都拿到先生面前。“先生,你看杯子上的唇印,和这盒胭脂的颜色,是不是一样?”

       先生仔细辨认一番,道:“如果这个唇印是叶朝华的,那么她在杨梦昇死前,曾经与他见面。而且她和杨梦昇的死亡时间差恰好是从太白楼到她住的地方所要耗费的时间,是她杀了杨梦昇再留下字条伪装成殉情假象?但是,她明明......”

       大人接过话来:“我刚刚问过王朝,白绫的高度一直没有变过。以我们在现场的查探来看,她根本不可能‘自缢’,只能是有人杀了她,再伪造出殉情而死的假象。”

       先生忍不住蹙了眉,“那是她杀了杨梦昇,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还是,有人先杀了杨梦昇,再杀了她?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杀叶朝华的凶手,一定是提前知道她的计划,所以才能在她杀了杨梦昇回家的时候杀了她;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杀杨梦昇和杀叶朝华的凶手,会是同一个,或者说,会是同一拨人吗?”

       大人撩起衣袍坐了下来,“如果是叶朝华杀了杨梦昇,那动机是什么?杨梦昇当年为她赎身,为她购置宅邸,这些年来,她的衣衫首饰,生活用度全是杨梦昇给的。杨梦昇唯一做的不够的,大概就只有没娶她过门,没给她一个正当的名分。”

       “如果是因为名分之事让她心存愤懑,经年累月下来,她也不是不可能没有杀心。”先生话还没说完,就听庞籍的声音从屋外传来,“死包子,找本公子有什么事情啊?”

       大人连忙把胭脂盒递了出去,“螃蟹,帮我看看这盒东西!”

       庞籍一脸嫌弃地接过,旋即眉开眼笑,“品位很不错嘛,这可是我庞家胭脂铺的最新款,只是你不是穷鬼吗,怎么有钱买我庞家的东西?”

       大人直接从座位上蹦了起来,惊呼道:“这是你家的?”

       庞籍被大人这一蹦给吓了一跳,一听他这话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当然,这么有品质的口脂你以为是谁都能做出来的吗!你看看这颜色,这光泽,这质地!你要是能找到谁家做得比我家还好,我庞籍就跟你这个死包子姓!”

       眼见着又要吵起来,先生连忙出来打圆场:“庞大人莫气。”又将瓷杯递给庞籍道:“庞大人看看这个唇印是否来自这盒口脂?”

       庞籍接过,一见上面的唇印,就如同踩了雷一般,“是谁这么用我家的口脂?!没想到我家口脂都卖到这么贵了,还能遇到这样暴殄天物的土鳖!”

       大人被庞籍的反应吓了一跳,“这.....也还好吧。”

       庞籍已经要抓狂了:“死包子,你看看这杯子上的唇印!颜色这么浓,这么重,而且杯子内外都有!”

       大人依旧懵:“所以呢?”

       庞籍冷笑:“所以?活该你追不到苏静儿。”

       大人突然感到后背一凉,但在庞籍面前不能丢面子,是以强自镇定道:“喂!这跟静儿有什么关系!”

       庞籍只差被气到咬碎一口银牙,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你知不知道女孩子,特别是出身高贵的女孩子,就算饮食的时候涂了口脂,也是绝不会把唇印留下来的。她们要么先把口脂抹掉,要么把器物上的唇印擦去。你和苏静儿认识这么久,和她喝茶就没发现这些?活该你单身!”

       大人被庞籍这一串连珠炮堵得无语,只好悻悻闭口。

       先生道:“那,庞大人可与叶朝华相识?”

       庞籍道:“不曾见过,不过当年她是天香楼的花魁,也算是名动京城,和达官显贵皆有来往,后面好像嫁人了吧。怎么,你们查案查到她什么了?”

       “她死了。”大人指了指庞籍手中的杯子,“刚刚的口脂是她的,杯子是在她......嗯,”大人突然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两人的关系,最后只得道:“杨梦昇的死亡现场发现的。”

       庞籍有些诧异,“所以,你们觉得是她杀了杨梦昇?”

       大人摇摇头,“仅凭这个唇印当然不能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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